会员登录 立即注册

搜索

[切换城市]

日本人当年是这样祸害咱们新乡县的

[复制链接]
新乡县同城 发表于 2019-7-19 09:13:1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乡县同城
2019-7-19 09:13:11 6089 0 看全部
fe11417347c683dc19d6233ac632f027.jpg

民国27年(1938) 2月17日(农历正月十八),日军侵占了新乡县县城(现新乡市)。3月6日,日军在铁路西大营院内残杀无事群众千余人。此后,日军在东王村强奸妇女,被群众打死2人,第二天日军将东王村烧尽。3月16日,目军在县城东关、北关挨户搜査,大肆逮捕群众。用机枪封锁大门,让伪保甲长出证认领被捕群众。东关刘长顺、范黑妞等10人未等至保长认领就被日军用刺刀戳死。3月22日至23日,日军又连日搜捕手腕上刺有黑痣五花的无辜群众, 杨言“五花党”是抗日标记, 在东教场活理27人;在北关小桥东侧又活埋顾来妮等40余人。日军在游家坟还残杀民众600余人;在同庆里北面杀害过路农民和商民80余人;在新辉路活理40余人;诬蔑枣培街一家卖花生的小贩为小偷,杀死全家7口;保安街古玩商王某一家3口也被杀害。

民国28年(l939) 2月,日军扫荡城东冷庄村,进村前先用大炮轰击,机枪扫射,进村后奸淫烧杀,全村2000余同房屋被烧1700余问,70余人被杀。

民国31年(1942) 6至7月,日军两次火烧分将池村,全村共有140户,有房屋850间,被烧房屋500余间,烧死牲畜35头,烧毁粮食l50石,损失衣物家俱无计其数。

民国33年(l944) 11月27日,日军出兵扫荡城东塔小庄,纵火烧毁房屋70 余间,将14名群众填入红薯窖内,燃起柴草活活烧死。农民郭向银的11岁小孩被日军杀害。

在日军的特务机关里(今新华街西头),杀人之惨更是目不忍睹,有的被警犬活活咬死吃掉,有的被掏心,有的被剖腹,被杀群众达千余人。

fe11417347c683dc19d6233ac632f027.jpg

日军占领县城后,市场商业萧条,物价暴涨,工厂倒闭,经济崩溃。如通丰面粉厂原有工人2000余人,减少至300人,机器也被日军劫走。原有的十余家打蛋厂3000余名工人,减少至7家,工人不足250人。织布厂、染布厂全部倒闭,铁货、皮革、瓷器等店铺仅剩l0余家,商业全部被日军的“三井”、“三菱”、“三兴”、“久大”四大洋行控制,另外还有小洋行23家,中国商人购货必先经日军特务机关批准,才能去“四大洋行”批发。中国人开办的大小企业无自主权,不准歇业,不准存货,屯积受罚。

民国32年(1943)之后,市场更加萧条,大街行人很少,数日没有交易,物价暴涨惊人。民国34年(1945)春与民国27年(1938)前相比,食盐、火柴上涨350倍,小米上涨300倍,小麦上涨330倍,玉米上涨340倍,白糖上涨3000 倍,白布上涨76倍,人民生活极端困苦。

在日军的卵翼下,伪县长张敬轩、郭培基、赵华亭、朱时雨等人先后主持了维护会和日伪县公署,勾结流氓头子郭学义、毒品贩刘鸿富组织了皇协军、便衣队、警务所,并网罗土匪头子王三祝、贺兰亭、刘延俊、毛光修、王小保、郭家麟、周艺和日伪自卫团段振国、 尚全田、 八支队王清喜等20余股土杂顽匪共29150人。他们屈膝日军,横行乡里,各霸一方,奸淫烧杀,无恶不作。其残害群众手段有:砍头、活理、火烧、刀铡、扒心、油炸、断脚筋、扒胎、刀剌、磙碾、枪杀等20 余种。杀死无事群众5698人,烧毁民房8857间。

在日伪军的重重压榨下,接连大旱三年(194l--1943),飞蝗蔽日,食尽庄稼,人民群众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挣扎在死亡线上。据民国33年统计,全具共有56830户, 29万余人,逃荒到山西、陕西、徐州一带的有28400户, 146300 人, 占总人口的50%;饿死13570人, 占逃荒人口的9.2%;卖儿卖女的10740 户,卖妻子的1465人;因妻离子散,家破人亡而断绝后代的l34l户。
扫码加入新乡V信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您可能感兴趣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 |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列表

查看:6089 | 回复:0

新乡都市生活家居服务是新乡地区的地方性门户网站,我们是由各界精英组成的团队,倾力打造的一个全新理念的综合类新乡地区门户网站。
关于我们
公司简介
发展历程
联系我们
本站站务
友情链接
新手指南
内容审核
商家合作
广告合作
商家入驻
新闻合作

客户端

微信群

官方微信

Archiver| 手机版| 小黑屋| 亿联网络
联系电话:0373-5595535 13938759389 邮箱:2133197@qq.com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4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