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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人民政府关于自备水井封井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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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同城 发表于 2021-4-23 07:40:5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延津同城
2021-4-23 07:40:58 1133 0 看全部
延津县人民政府关于自备水井封井工作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促进地下水合理开发利用,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水井封井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文〔2017〕52号)和《延津县城区及产业集聚区水资源整治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延政办〔2021〕19号)之规定,现对城区与产业集聚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水井封井工作通告如下:

1. 即日起对城区和产业集聚区公共供水和污水管网覆盖区域自备水井进行全面排查登记,建立台账,2021年7月15日前全面完成封井任务(特殊用水除外)。

2. 未接装公共供水的自备水井用户应当在接到关停通知书3日内向首创公司提出水源转换申请,接装公共供水后由县封井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完成水源转换的自备井进行封闭。对接到关停通知书3日后未提出水源转换申请又不自行拆除取水设备的,将进行强制拆除封闭,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取水户自行承担。

3. 建立举报制度,鼓励单位、个人参与监督。对于弄虚作假,隐蔽自备井,非法凿井和私自启用已关停水井,以及不按要求装表计量或破坏计量设施、恶意拖欠水资源税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维护良好的水事秩序。

举报电话:7691707  7691157

举报信箱:县水利局大门东侧

举报邮箱:yjshuili@163.com

特此通告。


延津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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