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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嘉县小学招生区域划分图解及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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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都市网 发表于 2020-8-6 16:13: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乡都市网
2020-8-6 16:13:24 9604 0 看全部
Q:2020年招生对象指的是哪类群体?

A: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招收2020年小学毕业生。


Q:孩子2014年9月1日出生能否上小学?

A:不能。即使去学校就读,也注册不了学籍。


Q:“房户一致”指的是什么?

A:以下两种情况均属“房户一致”。一是适龄儿童、少年和监护人户籍与自有住房(拥有100%产权,含城区户籍公租房)相一致;二是适龄儿童、少年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监护人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监护人在县域内无自有房产,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以祖父母(外祖父母)合法固定住所确定入学区域。

Q:“非房户一致”指的是什么?

A:学生和监护人在本学区有合法固定房产居住,但不符合“房户一致”条件,或学生及其监护人具有学区常住户籍,但无自有住房的。若学区内学校招生计划和班额许可,可按其合法固定住所(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按户籍住址)确定入学区域,若学位已满,由所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到其它学校就读。

Q:主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如何划定?

戴上眼镜点击图片放大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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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新华小学:行政大街以东,中山路以西,文圣大道以南,铁路以北区域。四街村户籍的适龄儿童。


东苑小学:中山路以东,东外环以西,和平路以南,铁路以北及电业局小区、城东花园(合园)小区。

凯旋路小学:振兴路以东,行政大街以西,文圣大道以南(至金天化工和铁路附近)区域。

三完小:(1)西苑街以东、中山路以西、和平路以南、文圣大道以北区域。(2)和平路(西至原拥军路东至薄亢路)以北(二街新村)区域。(3)二街村、西城后村户籍的适龄儿童。

获嘉县实验学校:(1)元鼎大街以东、振兴路以西、和平路以南、北干道以北区域。(2)学府路以东、振兴路以西、北干道以南(至铁路附近)区域和幸福里小区。(3)振兴路以东,西苑街以西,和平路以南,文圣大道以北区域。(4)南屯村户籍的适龄儿童。

文圣路小学(原凯旋路小学御府校区):北起和平路,沿元鼎大街(向南),北干道(向东),学府路(向南至铁路附近)以西区域(不含幸福里小区)及徐庄村户籍的适龄儿童。

育才小学:获武路以东,共产主义渠以西,铁路以南,仁爱路以北区域及岳庄村、东永安村户籍的适龄儿童。

大西关学校(小学部):胜利路以东,西华巷以西,红旗路以南,同盟大道以北区域。

小西关小学:行政大街以东,西华巷以西,北干道沿线以南,红旗路以北区域及荣成国际小区。

南关小学:西华巷以东,老海绵厂路北端连斜街以西,护城河以南,铁路以北区域。

东关小学:公安街以东,富达路以西,护城河(九支排)以北,北干道(海桦浴池和麦霸KTV沿线)以南区域。

获嘉县第一初级中学:(1)迎宾大道(南延伸到铁路)以东,东外环以西,和平路以南,铁路以北区域(大西关学校初中部区域除外)。(2)和平路(西至原拥军路东至薄亢路)以北区域(二街新村)。(3)电业局小区、城东花园(合园)小区。

获嘉县同盟学校(初中部):迎宾大道(南延伸到铁路)以西、信义路以东、和平路以南,铁路以北区域。

大西关学校(初中部):西华巷以西,迎宾大道以东,红旗路以南(至铁路附近,不含南关居委会户籍)区域。

城关镇第一初级中学:招收小西关小学毕业生。

城关镇凤翔中学:城关中心校划定的招生区域小学毕业生和育才小学毕业生。

以上区域均不含不符合就读条件的城关镇以外其它乡镇居民。其它学校由所属中心校划定招生范围。

Q:问:适龄学生入学如何报名?

A:1.公办小学:持材料到所属学区各校报名。2.公办初中:局直小学毕业生持材料到原就读毕业学校报名,其它学校在各中心校组织下报名。3.民办学校:要求到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直接到民办学校报名。

Q:适龄学生入学报名需提交哪些材料?

A:公办小学:监护人和学生的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婴儿出生证和预防接种证等。

公办初中:监护人和学生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学籍证明(批量升学毕业学校可以从学籍网集体导出)。上述所有报名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学生监护人只能选择一所学校报名。

Q:在非户籍所在地小学毕业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的学生需提交哪些材料,怎样报名?

A:应携带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明、小学毕业证明(含学籍信息),到所属学区招生初中学校报名。

另,在非户籍所在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等其它符合条件到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的,持相关材料到所属学区招生初中学校报名。

县域内到非户籍所在地就读的需出具中心校同意外出就读证明。

Q:“拆迁待安置居民子女”需提供哪些材料,如何入学?

A:因城区改造、社区规划等,原居住地已拆迁,新住房尚未交付,凭政府拆迁安置协议和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以新安置住房确定入学区域。货币化安置居民自货币化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内,被征收人子女仍可在原被征收房屋学区内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

Q:“优惠对象子女”需提供哪些材料,如何入学?

A: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退伍军人(三年内)子女、残疾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和公安系统荣获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河南省先进工作者、个人一等功、个人二等功等荣誉称号的公安民警子女;县级以上表彰的尊师重教、对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者子女;孤儿或适龄儿童、少年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监护人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专家人才特别是医疗卫生工作者子女,按照相关规定提供材料安排入学。

Q:进城务工子女入学需提供哪些材料,如何入学?

A:进城务工人员指非我县户籍人员,自2020年1月1日前开始在城镇务工,并在城镇居住,根据“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全日制学校为主”的入学原则,凭相关材料就近或相对就近安排进入指定公办学校就读。指定学校中第三完全小学以外的其它学校,在优先接收县域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前提下,若学位许可,可以接收县域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Q:非住宅性质的房产、未交付的房产、不具备基本生活居住条件的房产,能够作为认定学区的依据吗?

A:不能作为学生入学的依据。

Q:招生大致程序是什么?

A:通过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进行学生基本信息采集和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录取信息发布等。家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统称监护人)持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各校进行报名。各招生学校接收材料后,按照教体局统一时间安排,分批进行审核录取,需要调查落实的同步进行予以确认,对需要补充材料的由招生学校及时通知监护人,必须在每批次规定时间内,向监护人反馈录取结果,同时在招生学校大门口,公开录取结果,经招生学校所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Q:局直学校总体招生办法是什么?

A:依据“分批错时、房户一致优先”的原则,按照房户一致子女、拆迁待安置居民子女、优惠对象子女、非房户一致子女(先本县后外地)、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的批次顺序录取。每批次录取后若学位有空额,则开始下一批次的录取,额满为止。若空缺学位少于下一批次报名人数时,招生学校采取摇号的方式确定名额,剩余人员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Q:局直初中、大西关初中招生办法是什么?

A:局直初中招生对象原则上为局直小学(育才小学除外)、大西关学校、东关小学、小洛纣小学毕业生。大西关学校初中部招生对象原则上为城区小学毕业生中招生区域内的学生。在教体局和学校共同审核后进行录取。同等条件下,按照具有招生对象小学学籍毕业生、户籍所在地在外就读毕业生、其它符合就读条件小学毕业生的顺序录取。招生对象小学毕业但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确有困难者,若班额许可,由教体局统筹安排到城区学校或指定学校就读。

Q:双育学校招生办法是什么?

A:双育学校在全县范围内自主招生。小学招收具有乒乓球、武术、篮球等发展潜质的适龄儿童;初中招收本校小学毕业生和全县具有体育特长的小学毕业生。

Q:民办学校招生办法是什么?

A: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民办学校招生由所属中心校负责组织。民办学校可以面向全县招生,但不得超过规定班额,严禁采取考试方式录取。民办小学毕业生,同所属中心校其它小学毕业生一样,按所属中心校的招生方案安排初中就读。

Q: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办法是什么?

A:对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根据家长和孩子意愿,可以进入普通中小学校随班就读,也可以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可根据各自不同情况选择到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或采取送教上门方式就读。根据《关于成立获嘉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的通知》(获教体〔2019〕58号),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于8月13日—16日到获嘉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办公室(县特殊教育学校内)进行入学健康评估登记,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残疾儿童少年适应学校学习生活和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8月24日前,提出入学安置建议。

Q:“指定学校”指的是哪些学校?

A:第三完全小学、育才小学、双育学校、城关镇小洛纣小学、城关镇嘉苑小学、位庄乡苏章营小学、位庄乡陈位庄小学、同盟学校(初中部)、城关镇第一初级中学、城关镇凤翔中学、位庄乡初级中学。

Q:监护人提供材料不属实,会造成何种结果?

A:为确保公正,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将到房管和公安部门统一对房产和户籍信息进行核查。因学生监护人弄虚作假、伪造证件而造成学生不能正常入学的,由监护人负责。

Q:全县招生时间如何安排?

A:全县招生工作在8月13日—26日完成。局直学校招生具体时间为:

(一)小学

8月13日—15日,接收材料申请,组织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8月16日—18日,按批次和顺序审核。

8月19日—21日,按批次和顺序录取

8月22日—24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学校招生情况进行检查,处理遗留问题。

8月25日—26日,学校编班。

(二)初中

8月13日—14日,毕业小学接收学生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8月15日—18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初中学校审核材料。

8月19日—22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初中学校组织录取。

8月23日—24日,处理招生遗留问题。

8月25日—26日,学校编班。

来源:获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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