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延津县第一污水处理厂 提标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现将延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延津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建设单位:延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名称:延津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延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资10035.72万元,在延津县城北大潭村西延津县第一污水处理厂院内建设提标改造工程,改造完成后,出水标准由一级A提标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质标准(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河南省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7-2021)一级标准(其他因子)。 公示时间:2024年3月10日起,不少于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503804688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全文的网络链接: 全文网络链接: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kLrlTmwF3sjqjdA-3U1GO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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