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昇瑞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 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生产线节能减排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保部令第4号)中有关规定,现将年产1.5万吨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生产线节能减排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年产1.5万吨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生产线节能减排改造项目; (2)建设性质:技改; (3)建设地点:新乡市辉县市产业集聚区洪州工业园区工业大道东3号; (4)建设内容:为进一步提高企业智能化水平,提升企业在节能减排、绿色生产等方面的效率,对现有焙烧炉和煅烧炉炉体结构进行优化改造,增加炉体气密性,优化温度曲线,并对现有生产线环保设施进行适应性调整。项目建成后,保持年产1.25万t超高功率石墨电极及0.25万t高纯石墨粉、石墨块、细结构石墨、石墨异型件等石墨制品生产产能不变。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南昇瑞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成举 电话:0373-7067661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单位名称:河南浩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后,建设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后,获取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fojUjTW4G6MVSNOZthD44Q?pwd=6ab9 提取码:6ab9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公众可采取向前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按上述联系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公众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方便我单位回访。 3、我单位在接受调查表格后将严格管控公众个人信息,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不再公开。 河南昇瑞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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